保險業監管局(保監局)於2024年7月31日發出通函,列出由2024年9月23日起繳付處理保險中介人牌照申請及相關具報的費用的詳細安排。保監局按收回成本的原則釐定有關收費,並已充分考慮於進行業界諮詢時所收集到的持份者意見。
保監局於2019年9月23日起負責香港保險中介人的發牌和監管工作,然而保險中介人的所有牌照費及相關費用於該日起五年內獲豁免。隨著豁免期屆滿,收取保險中介人費用將確保保監局能夠繼續有效地履行規管保險業的公共職能,以促進行業的整體穩定及保障保單持有人。
保監局行為監管部主管及法律總監郭家華先生表示:「收費定於可讓保監局收回監管保險市場成本的水平,但亦僅止於此。這些額外收入將讓保監局可繼續透過重點實地查察及非實地監管,有效地規管保險公司及中介人的操守。這亦確保我們可管理和持續改進以科技為本的發牌程序、推出新的公眾教育活動以推廣保險的重要性及讓消費者有能力在投保時作出明智決定、為保險從業員提供培訓,以及採取相稱的執法行動以捍衛保險市場的誠信。我們感謝業界在諮詢過程中提供的寶貴意見及支持。」
為方便繳付費用,保監局的電子服務站「保險中介一站通」會新增繳費功能。保監局會繼續與業界緊密合作,以確保順利過渡至收取牌照費用的新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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