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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法院就三宗組織嚴密的“唱高散貨”案件定出下次聆訊日期

繼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與警方於早前進行聯合調查後,三宗大型和組織嚴密的“唱高散貨”案件中的19名被告今天在區域法院應訊,他們涉嫌干犯與三家上市公司的股份有關的證券欺詐及洗錢罪行(註1)。

三家上市公司分別是永續農業發展有限公司、富匯建築控股有限公司及嘉藝控股有限公司。

各被告在今天的聆訊中無須答辯,有關案件已押後至2025年3月25日。

法庭批准各被告按以下條件保釋,即:(i)繳交50,000元至100萬元不等的保釋金及人事擔保;(ii)不得離開香港;(iii)交出所有旅行證件;(iv)定期到警署報到;及(v)於所申報的地址居住,以及住址如有任何更改,都需在事前通知警方。

在涉及嘉藝控股有限公司股份的案件中,區域法院較早前批准了律政司的申請,將這宗案件與另一宗先前由東區裁判法院移交並涉及相同集團一名涉嫌骨幹成員的案件合併處理(註2)。

備註:

  1. 請參閱證監會2022年9月30日2022年11月24日2023年4月4日2023年4月6日2023年4月17日2024年6月19日2024年7月9日2024年8月6日的新聞稿。

  2. 鄭明(男)是該宗由東區裁判法院移交的案件中的被告。請參閱證監會2024年8月6日的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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