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暫時吊銷中國人保香港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人保香港資產)前持牌代表岑偉納(男)的牌照,為期七個月,由2024年6月20日起至2025年1月19日止(註1)。
證監會經調查後發現,岑在2018年5月至2020年4月期間代表人保香港資產擔任一隻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基金的投資經理時,沒有妥善管理該基金,以確保該基金的投資符合其訂明的投資策略、目標及投資限制。他亦沒有根據人保香港資產的政策妥善管理該基金的風險(註2)。
特別是,證監會發現:
自該基金於2018年5月成立起至2020年1月為止的21個月期間內,其投資組合中僅有一至三隻股票,有違該基金的投資目標及策略(註3)。此外,該基金的持倉高度集中於兩隻香港上市股票,而其中一隻股票不在人保香港資產高級管理層所批准的許可證券名單上。然而,岑沒有採取積極的步驟以減低因該基金持有不合適的股票而涉及的風險。
岑沒有根據人保香港資產的政策妥善管理該基金的流動性及集中風險,也沒有遵從人保香港資產的止蝕程序。
證監會在決定對岑作出上述紀律處分時,已考慮到所有相關情況,包括:
岑沒有確保該基金遵從其投資授權和沒有妥善管理該基金的風險,而這些缺失的嚴重性可能會損害投資大眾的信心及市場的廉潔穩健;
須向市場傳遞具阻嚇力的強烈訊息,表明有關缺失不可接受;及
他過往並無遭受紀律處分的紀錄。
完
備註:
岑曾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獲發牌,並在2017年9月11日至2020年4月8日期間隸屬人保香港資產,以進行第4類(就證券提供意見)及第9類(提供資產管理)受規管活動。他現時並不隸屬任何持牌法團。
岑獲人保香港資產委任,於2018年5月2日至2020年4月8日期間擔任該基金的投資經理。證監會對人保香港資產作出譴責並處以280萬元罰款,原因是該公司在2018年5月至2020年5月期間擔任該基金的經理時沒有履行其應盡的職責。請參閱證監會2024年2月5日的新聞稿。
該基金的投資目標為透過主要投資於多元化的股本證券組合,達致長期保本兼穩定的資本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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