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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適用於獲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發牌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營運者的建議監管規定的諮詢總結

諮詢總結:bit.ly/3IwB27B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在 2023 年 2 月 20 日發表了一份諮詢文件1,

就適用於持牌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營運者(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的建議監管規定,邀請

公眾提出意見。有關建議規定載列於《適用於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營運者的指引》

(《虛擬資產交易平台指引》)、《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指引(適用於持牌

法團及獲證監會發牌的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適用於持牌法團及獲證監會發牌

的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的打擊洗錢指引》)、《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發出適用

於持牌法團及獲證監會發牌的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的有聯繫實體的防止洗錢及恐怖分

子資金籌集的指引》(《適用於有聯繫實體的打擊洗錢指引》,連同《適用於持牌法

團及獲證監會發牌的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的打擊洗錢指引》統稱為《打擊洗錢指引》)

及《證監會紀律處分罰款指引》。


2. 諮詢期於 2023 年 3 月 31 日結束,期間證監會接獲 152 份意見書,來自業界和專業

組織、專業公司、諮詢公司、市場參與者、持牌法團、個人及其他持份者。回應者名

單(要求匿名的回應者除外)載於本總結文件附錄 E。


3. 回應者普遍支持適用於持牌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的建議監管規定。許多意見都要求就技

術及實施細節作出釐清。主要意見關乎零售投資者使用持牌虛擬資產交易平台,代幣

納入準則,針對與保管客戶虛擬資產所涉及的風險而設的補償安排,虛擬資產衍生工

具的交易,實施細節以及過渡安排。本總結文件將討論所接獲的主要意見及證監會的

回應。


4. 證監會已審慎考慮各項回應,及在適當情況下修改建議監管規定。經修訂的建議監管

規定的標示本載於本總結文件的附錄 A、B 及 C。本會亦將在適當情況下作出進一步

的指引及釐清。


5. 證監會謹此向所有投放時間和精力審閱有關建議及向我們提供意見的回應者表示謝意。


6. 經修訂的建議監管規定將於 2023 年 6 月 1 日生效。


7. 諮詢文件、回應書(回應者要求不要刊登者除外)及本總結文件均可於證監會網站

www.sfc.hk 取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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