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將在2024年2月展開有關確認被選定證券經紀行的客戶帳戶狀況的工作,及檢視這些經紀行為保障客戶資產而設的內部監控措施(統稱為“有關工作”)。證監會已委聘畢馬威諮詢(香港)有限公司(畢馬威)協助進行有關工作1,當中包括向被選定的客戶直接取得其帳戶狀況的書面確認。
保障客戶資產
證監會在監察持牌法團方面,向來以保障客戶資產為首要重任。就此,證監會不時向持牌法團發出通函及致管理層的函件,就其在監察工作中識別到的監控問題分享觀察所得,並就持牌法團應達到的監管標準向它們提供指引。證監會亦定期進行有關客戶帳戶狀況的確認工作,令證監會及經紀行的管理層能夠直接取得客戶對其帳戶狀況的確認,並識別出潛在的失當行為,例如未獲授權的交易及挪用客戶資產。
確認客戶帳戶狀況
為利便有關確認工作的進行,經紀行應確保其客戶的個人資料都是準確及最新的。在寄出確認書之前,畢馬威可能會尋求經紀行協助聯絡被選定的客戶,以(i)確認客戶的身分及聯絡資料;(ii)要求客戶核對其帳戶狀況;及(iii)簽署有關回覆文件並直接交回畢馬威處理。
檢視內部監控措施
該項檢視將涵蓋經紀行為保障客戶資產而設的內部監控系統(例如,有關備存客戶資料,核對客戶款項及證券的帳目,以及分發帳戶結單和交易文件的監控措施)。此外,有關的檢視工作將評估經紀行在保障客戶資產及防止欺詐方面,是否符合以下證監會通函所載有關持牌法團應達到的監管標準:
在2018年12月19日發出的《檢視有關保障客戶資產及監督客戶主任的內部監控措施》及《自我評估查檢表》;
在2019年5月31日發出的《第三者存款及付款》;
在2021年6月28日發出的《銀行帳戶的操作》;及
在2022年3月24日發出的《管理商業電郵騙案的風險》。
經紀行應設立有效及健全的監控措施,以保障客戶的資產。證監會或會在合適的情況下與業界分享有關工作的發現。
如對本通函內容有任何疑問,請致電證監會2231 1911聯絡黃慧珊女士或相關個案主任。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中介機構部中介機構監察科
完
SFO/IS/005/2024
1 證監會曾在2006、2012及2017年進行類似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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