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在原訟法庭取得針對中國糖果控股有限公司(中國糖果)前獨立非執行董事趙世存(男)的取消資格令(註1及2)。
未經法庭許可,趙不得擔任香港任何上市或非上市法團的董事,亦不得參與該等法團的管理,為期三年。他亦被命令繳付證監會在有關法律程序中的訟費(註3及4)。
證監會的調查發現,中國糖果的《2016中期報告》及《2016年報》對該公司的財政能力作出虛假及具誤導性的描述。具體而言,該公司截至2016年6月30日及2016年12月31日的現金及銀行結餘分別被誇大87%及97%。
證監會指,中國糖果的前主席、行政總裁及財務總監參與及/或知道該公司曾偽造銀行及會計紀錄來掩飾財政能力被誇大一事,而包括趙在內的其他董事則在此事上曾疏忽職守。
法庭是在趙承認他未能發現財政能力被誇大和在履行其作為董事的職責時疏忽職守後,作出了上述取消資格令。他同時承認,他沒有注意到中國糖果委聘的內部監控顧問在該公司的庫務、現金管理及財務匯報職能方面所識別的潛在預警跡象。他亦承認,作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及審核委員會成員,他理應能夠但卻沒有監察、查訊及/或核實該公司的財務狀況。
雖然趙沒有參與中國糖果的日常業務營運,但他的疏忽對股東造成重大的傷害及損害,並令他們無法得知有關該公司真實財務狀況的資料。趙被取消資格的期限反映了其失當行為的嚴重性。
證監會針對其他中國糖果前高級管理層的法律程序仍在進行中。
完
備註:
中國糖果在2015年11月11日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創業板上市,直至其上市地位自2019年12月31日起被聯交所取消為止。趙於2015年10月26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間擔任中國糖果的獨立非執行董事。
是次法律程序乃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14條展開,以尋求對中國糖果的七名前董事及中國糖果的前財務總監作出取消資格令。請參閱證監會2023年4月20日的新聞稿。
該命令是在法庭批准針對趙的法律程序可透過Carecraft程序處理後而作出。在Carecraft程序下,法庭將根據議定事實陳述書及議定的建議命令來釐定擬作出的命令。
判案書載於司法機構網站(法院參考編號:HCMP572/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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