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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向中國國際金融香港證券有限公司發出限制通知書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向中國國際金融香港證券有限公司(中金香港證券)發出限制通知書,禁止該公司處理或處置一個與涉嫌內幕交易有關的客戶帳戶內的某些資產(註1)。


中金香港證券並非證監會今次的調查對象。有關限制通知書不會對該公司的運作或其他客戶造成影響。


有關限制通知書禁止中金香港證券在沒有事先獲得證監會的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以任何方式處置或處理,或輔助、慫使或促致另一人以任何方式處置或處理該帳戶內的任何資產(以某個數額為限),包括:(i) 就任何證券訂立交易;(ii) 按該帳戶的任何獲授權人或任何代其行事的人的指示處理證券及/或現金的任何提取或轉移;(iii) 按該帳戶的任何獲授權人或任何代其行事的人的指示處置或處理任何證券及/或現金;及/或(iv) 輔助另一人處置任何有關財產或以指明方式處理任何有關財產。中金香港證券如接獲任何上述指示,亦須即時通知證監會。

證監會認為,就維護投資大眾或公眾的利益而言,發出有關限制通知書是可取的做法。

證監會的調查仍在進行中。



備註:

  1. 有關限制通知書乃依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04及205條而發出。中金香港證券是一家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獲發牌進行第1類(證券交易)、第2類(期貨合約交易)、第4類(就證券提供意見)、第5類(就期貨合約提供意見)及第6類(就機構融資提供意見)受規管活動的法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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