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暫時吊銷日發期貨有限公司(日發)負責人員兼董事總經理鄧啟成(男)的牌照,為期八個月,由2022年9月2日起至2023年5月1日止(註1)。
證監會在採取上述紀律行動前,已對日發作出處分,因該公司於2016年5月至2018年10月期間違反認識你的客戶規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規定和其他監管規定(註2及3)。
證監會認為,日發的違規行為可歸因於鄧在關鍵時間沒有履行其作為日發的負責人員及最高級管理人員的職責。
證監會的調查發現,日發沒有進行充分的盡職審查,故未能妥善評估和管理與允許客戶使用客戶自設系統發出交易指示有關的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和其他風險。調查亦發現,日發沒有對客戶的資金調動進行充分的持續監察,以確保其與客戶的業務性質、風險狀況及資金來源相符(註4及5)。
證監會在決定對鄧採取上述紀律處分時已考慮到:
他及日發沒有勤勉盡責地監察客戶活動,亦沒有設立充足而有效的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制度和監控措施,乃屬嚴重缺失,因為他們的缺失可能會損害公眾信心和市場的廉潔穩健;
必須向市場及業界傳遞具阻嚇力的強烈訊息,以示該等缺失不可接受;
由於他身為日發的高級管理人員,並就整體管理監督、合規和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職能擔任核心職能主管,因此他須就日發的缺失承擔責任;及
他過往並無遭受證監會紀律處分的紀錄。
完
備註:
鄧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獲發牌經營第1類(證券交易)、第2類(期貨合約交易)、第4類(就證券提供意見)、第5類(就期貨合約提供意見)及第9類(提供資產管理)受規管活動的業務。鄧由2014年4月8日起隸屬日發,並獲核准就進行第2類受規管活動擔任其負責人員。鄧自2017年7月3日起,一直就整體管理監督、合規和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職能擔任日發的核心職能主管。
日發(前稱證星國際期貨有限公司)因違反多項監管規定,遭證監會譴責並罰款900萬元。請參閱證監會2022年7月25日的新聞稿。
有關監管規定,請參閱《紀律行動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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