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德證券有限公司(致德證券)因多項內部監控缺失及一系列監管違規事項,遭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譴責及罰款200萬元(註1)。
證監會亦暫時吊銷該公司的負責人員趙冠宇(男)的牌照,為期十個月,由2023年9月15日起至2024年7月14日止(註2)。
證監會經調查後採取上述紀律處分行動。調查發現,在2018年7月1日至2020年3月5日期間,致德證券沒有:
制訂有關記錄交易指示的政策,及遵從有關記錄交易指示的規定;
實施內部監控措施,以監察職員與客戶之間的交叉盤買賣及確保客戶得到公平對待;
建立並維持充足而有效的監察制度,以偵測及評估客戶帳戶中的可疑交易;
設立系統及監控措施,以識別及評估存入客戶帳戶的第三者存款;
就第三者操作客戶帳戶要求或取得書面授權;及
訂立內部監控措施,以監察僱員交易。
致德證券的缺失構成違反《操守準則》、《內部監控指引》及證監會在2019年5月31日發出的《致持牌法團及有聯繫實體的通函──第三者存款及付款》(註3至5)。
證監會認為,致德證券的缺失可歸因於趙沒有履行其作為該公司負責人員及高級管理層成員的職責,並令他作為持牌人的適當人選資格受到質疑。
證監會在決定採取上述紀律處分時,已考慮到所有相關情況,包括致德證券的財務狀況,致德證券已終止業務,致德證券及趙在解決證監會提出的關注事項時表現合作,以及兩者過往並無遭受證監會紀律處分的紀錄(註6)。
完
備註:
致德證券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獲發牌進行第1類(證券交易)受規管活動。
趙自2004年7月24日起隸屬致德證券,並獲核准就第1類(證券交易)受規管活動擔任其負責人員。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持牌人或註冊人操守準則》。
《適用於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持牌人或註冊人的管理、監督及內部監控指引》。
有關監管規定,請參閱《紀律行動聲明》。
致德證券的最後交易日為2023年7月31日。
コメン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