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在星期一表示,在深水埗區進行的為期三週的行動中,逮捕的嫌犯包括71名男性和13名女性,年齡介於18至68歲之間,這些被捕者與131名受害者的事件有關。
作為對這些案件打擊的回應,該區刑事科的警司鄭基峰提醒香港市民不要讓其他人使用他們的銀行帳戶進行欺詐活動。
鄭說:“居民不應該出租、借出或購買銀行帳戶,因為在處理犯罪所得時,即使實際上帳戶的所有人並未控制該帳戶,這樣的行為仍然可能違反香港的洗錢法。”
該區技術和金融犯罪小組的警司王詩琪表示,大部分被逮捕的84人據稱將他們的帳戶借給了一個詐騙集團,以便洗錢。
這些帳戶持有人從這些犯罪所得中賺取了從2000港元到200萬港元不等的金額,這些所得來自於投資詐騙、虛假戀愛陷阱、就業陷阱,以及電話和面對面詐欺等活動。
在受害者中,一名41歲的家庭主婦在六月時被騙取了6000萬港元,當時一名詐騙者冒充中國內地的安全官員打電話給她。
這次為期三週的行動中的嫌疑人因涉嫌欺詐獲得財產、洗錢或共謀詐騙而被拘捕。其中七人已經在法庭上出庭。
警方表示,今年前九個月深水埗區的欺詐案件達到了1844宗,較去年同期的1286宗增加了44%。去年的全年總數為1873宗。
警方還單獨發現了七名男子,年齡從18歲到58歲,涉嫌參與一宗洗錢案,以及五宗電話詐騙案和兩宗街頭詐騙案。
該組織曾打電話給受害者,假冒他們的兒子,聲稱他們在內地被捕,要求保釋金。
在有幾名受害者向警方報案後,警方展開了調查,並逮捕了另外三名試圖收取犯罪所得的男子。
鄭基峰警司表示,警方將繼續打擊欺詐案件,他的團隊已加強措施,以抓捕那些借用他們銀行帳戶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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