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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暫時吊銷王添喜的牌照九個月

  • 7月10日
  • 讀畢需時 2 分鐘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暫時吊銷元大證券(香港)有限公司(元大)前持牌代表王添喜(男)的牌照,為期九個月,由2026年7月3日起至2027年4月2日止(註1)。

是次紀律行動源於證監會就涉及正利控股有限公司(正利)股份的操縱市場計劃所進行的調查(註2)。

證監會的調查發現,於2016年6月至2017年5月期間,王在未取得相關客戶的書面授權下,容許兩名第三方高度參與操作四個客戶帳戶,或代表該等帳戶行事。

此外,王在未經客戶授權下,向該等第三方披露客戶的機密資料。值得注意的是,他與該等第三方分享相關客戶帳戶和交易的詳情及資料。他亦就該等帳戶的資金調動及結餘與第三方溝通。

王完全知悉該等第三方在操作該等帳戶方面的重大參與程度。雖然王聲稱,相關客戶曾要求該等第三方協助他們處理有關其交易帳戶的事宜,但他沒有取得任何該等客戶的書面授權,以核實該等第三方獲授權代表他們行事,亦沒有確保已取得有關書面授權。

王的上述行為違反了元大的內部政策,未有保障客戶的利益,繼而令他繼續作為持牌人的適當人選資格受到質疑。

證監會在決定對王採取上述處分時,已考慮所有相關情況,包括王表示悔意並願意接受證監會的紀律處分,以及他過往並無遭受紀律處分的紀錄。

1. 王曾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獲發牌進行第1類(證券交易)及第2類(期貨合約交易)受規管活動,且在2013年4月10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間隸屬元大。他現時並不隸屬任何持牌法團。 2. 三人(包括其中一名該等第三方)繼於2024年5月29日被裁定串謀就正利(股份代號:8318)的股份進行虛假交易的罪名成立後,於2024年7月22日被判監52至80個月。證監會亦正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13條,尋求法院向多方(包括該兩名第三方)作出命令,飭令他們交出在操縱計劃中所得的利潤,及/或使受影響的對手方回復至交易發生前的狀況。詳情請參閱證監會 2024年5月29日 及 2024年7月22日 的新聞稿。王並非有關刑事法律程序或第213條行動中的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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