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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暫時吊銷蔡秀慧的牌照七個月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暫時吊銷寶新證券有限公司(寶新)前持牌代表蔡秀慧(女)的牌照,為期七個月,由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8月22日止(註1)。

證監會在調查一項涉嫌“唱高散貨”計劃時發現,蔡於2019年10月至2022年1月期間,在知情的情況下,容許及利便另一經紀行的客戶主任(該客戶主任)操作某客戶於寶新的證券帳戶及在當中進行個人交易,但並未獲得該客戶的書面授權,且她亦沒有取得該客戶主任的僱主的書面同意,因此違反了寶新的內部政策及《操守準則》(註2及3)。

在有關期間內,該客戶主任(蔡的客戶的親戚)獲容許在該客戶的寶新帳戶中進行個人交易。該客戶主任進行了約1,300項證券交易,所涉及的總值為6.7億元,但沒有向其僱主披露有關交易。

因此,蔡的行為使該客戶面臨因該客戶主任的個人交易而引致潛在損失的風險,以及使寶新面臨有可能因該客戶就其帳戶中的交易提出爭議而須承擔法律責任的風險。蔡亦妨礙了寶新履行其在《操守準則》下的責任(註4)。

證監會在決定對蔡採取上述處分時,已顧及所有相關情況,包括其違規行為使該客戶主任得以規避其僱主的內部監控措施,她在解決證監會提出的關注事項時表現合作,以及她過往並無遭受紀律處分的紀錄。

備註:

  1. 蔡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獲發牌進行第1類(證券交易)及第2類(期貨合約交易)受規管活動。她曾隸屬於寶新(前稱中國金洋證券有限公司),並分別在2019年1月14日至2023年6月6日期間就第1類受規管活動,及在2019年1月14日至2022年9月27日期間就第2類受規管活動,出任持牌代表。自2023年9月19日起,蔡一直隸屬於永豐金證券(亞洲)有限公司,就第1類及第2類受規管活動出任持牌代表。

  2. 證監會已暫時吊銷涉事客戶主任黃志輝的牌照,為期27個月。請參閱證監會2026年1月26日的新聞稿。

  3.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持牌人或註冊人操守準則》。

  4. 相關的監管規定,請參閱有關紀律行動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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