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of page

《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指引(認可機構適用)》的修訂

致:所有認可機構

行政總裁


敬啟者:


謹通知貴機構,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經業界諮詢後,根據《打擊洗錢 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第 7 條及《銀行業條例》第 7(3)條,今日在憲 報(2023 年第 3117 號政府公告)刊登經修訂的《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 籌集指引(認可機構適用)》(《打擊洗錢指引》)。經修訂的《打擊洗錢指 引》將於2023年6月1日生效。認可機構應審視經修訂的《打擊洗錢指引》, 並實施與風險為本方法一致的適當措施。


經修訂 的 《 打 擊 洗錢指引》 載於金管局網站 (https://www.hkma.gov.hk/chi/key-functions/banking/anti-money-laundering-andcounter-financing-of-terrorism/) 及監管通訊網站 (http://www.stet.iclnet.hk)。 本通告隨附有關概述諮詢期間收到的主要意見及金管局回應的諮詢總結和 《打擊洗錢指引》的標明修訂文本,亦可於金管局網站查閱。


貴機構 如 對 該 指引有任何 疑 問 , 請以電郵方式聯絡本局 (aml@hkma.iclnet.hk)。


署理助理總裁 (法規及打擊清洗黑錢)

麥敬倫


Comments


Prudent

香港辦公室

台灣辦公室

聯絡我們

香港上環文咸東街50號Strand 50 2樓

台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206號14樓

香港​電郵: info@prudent.hk

台灣電郵: info@prudent.tw

WhatsApp
Linkedin
Wechat
Wechat

© 2025 普頓諮詢

bottom of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