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時任懲教助理涉隱瞞債務詐騙懲教署儲蓄互助社及財務機構貸款150萬元
- 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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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昨日(3月12日)落案起訴一名懲教署時任懲教助理,控告他涉嫌藉隱瞞個人債務,在三年內先後多次詐騙懲教署儲蓄互助社及三間財務機構向他批出貸款共逾150萬元。廉署接獲懲教署轉介的貪污投訴,展開調查而揭發相關罪行。
文偉傑,49歲,懲教署時任一級懲教助理,被控17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他獲廉署准予保釋,明日(3月14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被告於2020年9月至2023年9月案發時駐守東頭懲教所,期間先後多次向懲教署儲蓄互助社及多間財務機構申請貸款。
控罪指被告涉嫌在申請其中17筆貸款時作出虛假陳述,訛稱已在申請表上披露所有債務,而申請表上提供的所有資料均屬真實、正確及完整,意圖詐騙懲教署儲蓄互助社批出一筆94,000元的貸款,以及詐騙該三間財務機構向他批出另外16筆貸款共逾142萬元,每筆為數五萬元至逾14萬元。
廉署調查發現,被告申請上述17筆貸款時,均沒有披露他有尚未清還的貸款。如被告披露所有債務,懲教署儲蓄互助社及該三間財務機構並不會向他批出該等貸款。調查又發現,被告至今仍未還清上述部分貸款,涉款最少逾35萬元。
廉署發言人指,公務員隊伍是政府有效施政的支柱,公務員維持廉潔奉公因此至為重要。廉署一直透過宣傳教育,協助公務員提升誠信,並提醒公務員必須注意審慎理財,維護廉潔操守。
懲教署、懲教署儲蓄互助社及各相關財務機構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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