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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持牌法團、獲證監會發牌的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及有聯繫實體的通函 - 打擊洗錢/恐怖分子資金籌集就聯合國制裁提早發出通知

致持牌法團、獲證監會發牌的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及有聯繫實體的通函

打擊洗錢/恐怖分子資金籌集

就聯合國制裁提早發出通知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安理會)負責管理伊黎伊斯蘭國(達伊沙)和基地組織制裁制度的制裁委員會於2024年4月25日(紐約時間)在其制裁名單上修訂了一名人士的詳細資料1,2。請參閱附件1所載由安理會發出的相關新聞公告。

持牌法團、獲證監會發牌的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及有聯繫實體應就安理會制裁委員會所作出的上述變動更新其篩查資料庫,以便對客戶及付款進行制裁篩查。持牌法團、獲證監會發牌的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及有聯繫實體應參閱本會在2018年2月7日就聯合國制裁發出的通函3。該通函載有本會就安理會施加制裁而應達到的監管標準,並適用於持牌法團、獲證監會發牌的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及有聯繫實體。

如對本通函內容有任何疑問,請致電2231 1569聯絡王凱琪女士以便將閣下的有關疑問轉介至相關負責人員。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中介機構部中介機構監察科

連附件

SFO/IS/018/2024

1 一份根據《聯合國制裁(伊黎伊斯蘭國及基地組織)規例》(第537CB章)第25條所指明的“個人、團體、企業和實體”的最新名單,以反映安理會制裁委員會的修訂,已於2024年4月26日在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網站刊登。從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網站獲取的上述名單載於附件2。2 當經更新以反映安理會制裁委員會的修訂的制裁名單根據《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第575章)在憲報刊登,持牌法團、獲證監會發牌的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及有聯繫實體會接獲通知。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網站亦將予更新,提供連接至相關憲報公告的網站連結,以供參考。3 有關聯合國制裁的通函可於證監會網站取覽(https://apps.sfc.hk/edistributionWeb/gateway/TC/circular/aml/doc?refNo=18EC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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