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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裁定虛假交易罪成的姻親兄弟押後判刑

早前在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提出的檢控中,林泰豐(男)及其姊夫柯俊年(男)被裁定於2017年4月9日至2018年3月7日期間就百信國際控股有限公司(百信)股份串謀進行虛假交易罪成。東區裁判法院頒令索取二人的社會服務令適合性報告(註1)。

法院因而將林及柯的判刑押後至2025年7月8日。

除了被裁定串謀進行虛假交易罪成外,林亦承認其沒有向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其於百信股份的股權水平變動的控罪。

二人獲准保釋,條件是他們繳交:(i) 20,000元的保釋金及(ii) 50,000元的人事擔保金。

備註:

  1. 請參閱證監會2025年5月15日的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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