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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與阿聯酋證券商品委員會簽訂標誌性諒解備忘錄 深化基金分銷合作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與阿拉伯聯合酋長國(阿聯酋)證券商品委員會(Securities and Commodities Authority of the United Arab Emirates)簽署一項諒解備忘錄,擴展基金互認安排下公募基金的跨境市場聯通,標誌著香港與阿聯酋市場互聯互通邁向新里程。

簽署儀式於昨日舉行的“Investopia Global – Hong Kong”活動上進行,香港特別行政區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先生、阿聯酋投資部副部長Mohammad Alhawi先生、證監會主席黃天祐博士,以及Investopia 行政總裁Jean Fares博士出席見證。諒解備忘錄由證監會行政總裁梁鳳儀女士及證券商品委員會行政總裁Waleed Saeed Abdul Salam Al Awadhi先生簽署後正式生效。

有關的諒解備忘錄首次准許非上市海外基金直接向阿聯酋零售投資者發售,將香港公募基金分銷網絡擴展至中東地區(註1及2)。這是香港與中東市場建立的首個基金互認安排,亦是阿聯酋首次與中東以外的司法管轄區簽訂有關協議。

證監會行政總裁梁鳳儀女士表示:“證監會是次與證券商品委員會的合作意義重大,為香港與阿聯酋的監管協作開啟新篇章,不僅鞏固本港作為首選基金註冊地的地位,更凸顯香港在瞬息萬變的全球形勢下,作爲連接中國內地與中東市場的重要門戶角色。”

證券商品委員會行政總裁Waleed Saeed Abdul Salam Al Awadhi先生補充:“此次與香港的合作是重塑全球投資格局的重要里程碑,為投資者開拓與世界頂尖金融中心接軌的嶄新機遇。我們致力構建具韌性的投資生態系統,推動創新及樹立國際最佳實踐新標杆,彰顯阿聯酋作為全球領先金融中心的戰略領導地位。”

為進一步加强合作,證監會與證券商品委員會於9月16日舉行了雙邊高層會議,雙方在會上重申對推動兩地市場聯通、加強投資者保障及促進金融創新的共同願景。

備註:

  1. 證券商品委員會於2023年頒布新規,禁止向阿聯酋的零售投資者推廣非上市海外基金。

  2. 有關基金互認安排的進一步詳情載於證監會日期爲2025年9月17日的通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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