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of page

耀才證券國際(香港)有限公司因在監察可疑交易方面犯有內部監控缺失遭證監會譴責及罰款280萬元

  • 6天前
  • 讀畢需時 2 分鐘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對耀才證券國際(香港)有限公司(耀才)作出譴責並處以罰款280萬元,原因是該公司沒有實施充足而有效的內部監控程序,以監察和偵測由其客戶進行的清洗交易(註1及2)。

證監會的調查發現,於2023年11月1日至2025年9月13日期間,由於耀才的內部監控措施不足,導致615個客戶帳戶執行了1,021對涉及736隻股票及權證的清洗交易。

證監會亦發現,由於耀才在2024年3月前主要依賴交易後監察及人手審查來識別可疑交易活動,客戶因而得以在被偵測前進行清洗交易。

儘管耀才於2024年3月引入了交易前攔截安排,但監控力度仍然不足,原因是有關新安排依賴人手介入而非自動化監控來防止清洗交易,而其以人手主導的阻截機制,僅在再次偵測到清洗交易後方會被觸發。

另外,單日內同一客戶帳戶中的多項清洗交易會被視為單一事件,故同一交易日內重複發生的失當行為無法被識別及處理。結果,客戶能夠於單日內不受限制地執行多對清洗交易。

證監會認為耀才未能維持充分而有效的內部監控程序,以監察和偵測由其客戶作出的清洗交易,因而違反了《操守準則》,並沒有盡力確保市場廉潔穩健。

證監會在決定採取上述紀律處分時,已考慮到所有相關情況,包括:

  • 儘管耀才曾獲提醒需加強其相關內部監控系統,且過去亦曾多次被識別出其營運存在類似缺失,但它每次均未能完全糾正該等缺失;

  • 耀才已採取步驟優化其系統及監控措施,以防止日後再有違規情況發生,並已承諾委聘獨立檢討機構,核實該等優化措施的成效;及

  • 耀才與證監會合作解決證監會提出的關注事項。

1. 耀才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獲發牌進行第1類(證券交易)、第4類(就證券提供意見)及第7類(提供自動化交易服務)受規管活動。 2. 清洗交易指並不涉及股份實益擁有權的任何轉變的交易,即某人從自己手中買入股份。該等交易能在交易活動方面造成虛假或具誤導性的表象,從而扭曲相關股份的實際供求情況。 3. 相關監管規定的詳情載於紀律行動聲明。

留言


Prudent

香港辦公室

香港中環皇后大道中181號
新紀元廣場低座7樓

台灣辦公室

台北市信義區
基隆路一段206號14樓

聯絡我們

WhatsApp
Linkedin
Wechat
Wechat

© 2026 普頓諮詢

bottom of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