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在涉及Teamway International Group Holdings Limited的企業失當行為案中取得凍結懷疑幕後董事1.01億元的命令
- Prudent Advisory Serv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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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在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14條就涉嫌企業失當行為展開的法律程序中,基於證監會及Teamway International Group Holdings Limited(Teamway)懷疑幕後董事吳國輝(男)同意的情況下,於原訟法庭取得法庭命令,凍結吳個人銀行帳戶內超過1.01億元的現金(註1)。
此前,吳及其他人士同意就其失當行為支付1.92億元,以重新分發予已除牌的康佰控股有限公司(康佰)的獨立公眾股東作為賠償(註2至4)。
當前的法律程序源於證監會對涉及Teamway的企業失當行為作出的調查。證監會指稱,吳及仰智慧(男)在2015年透過代名人向Teamway的創辦人收購該公司75%的權益後,取得了Teamway的控制權,繼而成為幕後董事,並透過注入新業務以取代其原來包裝業務的計劃,把該公司變為一家"空殼上市公司"。證監會所呈述的案情指,吳及仰以幕後董事的身分策劃一系列損害Teamway利益的交易,違反了他們的受信責任。
證監會聲稱,Teamway七名前執行董事及三名前獨立非執行董事批准上述交易及/或容許吳及/或仰主導該公司的事務,因而違反了他們的受信責任。證監會亦聲稱,前公司秘書就該等交易履行其職責時,涉及疏忽或罔顧後果。
證監會正尋求法庭向吳、仰及十名前董事發出賠償令,承擔Teamway及其附屬公司所蒙受的5.32億元損失。證監會亦正尋求法庭頒令取消這些人士及前公司秘書的資格,以禁止他們擔任香港任何上市或非上市法團的董事或參與該等法團的管理。
針對吳的資產凍結令維持有效,直至有關Teamway的法律程序完結或法庭作出進一步命令為止。
完
備註:
證監會在2022年11月8日根據第214條對Teamway(股份代號:1239)及13名有關人士展開法律程序。答辯人包括Teamway,兩名懷疑幕後董事吳及仰,七名前執行董事劉良建(男)、何笑明(男)、謝雁(女)、凌正(男)、魏薇(女)、徐格非(男)及段夢穎(女),三名前獨立非執行董事陳振球(男)、林智偉(男)及李智華(男),以及一名前公司秘書蔡綺雯(女)。
2020年5月,證監會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12及214條展開法律程序,就吳、廖天立(男)及李敏滔(男)有關康佰的不當行為尋求補救辦法。請參閱證監會2020年5月21日的新聞稿。
2024年9月,證監會與康佰、吳、廖及李達成協議,透過Carecraft程序解決有關康佰的法律程序。請參閱證監會2024年9月16日的新聞稿。
2025年6月2日,證監會公布法庭在有關康佰的法律程序中所作出的裁決,當中要求吳、廖及李向康佰的獨立公眾股東支付1.92億元的賠償。請參閱證監會2025年6月2日的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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