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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將上市基金範圍擴展至以香港上市個股作為標的之槓桿及反向產品 並加強保障措施

  • 1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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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今天發出經修訂的 通函(只備有英文版),旨在擴大上市結構性基金的範圍,從而納入以具高流通量的香港上市超高市值股票作為標的之個股槓桿及反向產品(Single Stock Leveraged and Inverse Products)(註1)。

鑑於個股槓桿及反向產品於過去一年備受市場歡迎,證監會認為現正是適當時機,將其監管框架由以海外上市股票作為標的之產品,延伸至以熱門的香港上市股票為標的之產品(註2)。此舉不但將擴闊零售投資者用以自訂投資敞口的工具,亦迎合發行人對推出以香港股票作為相關標的之產品的殷切需求。

新措施將進一步促進本港證券市場的交易活動。自2025年3月首次推出以海外上市股票作為標的之個股槓桿及反向產品以來,其管理資產及日均成交額已分別急增逾302倍及136倍至1,060億港元及93億港元。此類產品佔本港槓桿及反向產品市場相當高的比例,截至2026年5月分別佔管理資產總值及日均成交總額的80%及78%。

為支持市場長遠有序地發展,證監會亦在經修訂的通函中加強投資者保障措施。就所有槓桿及反向產品而言,證監會現時明確規定產品提供者須持續監察其產品的容量,確保能支持產品的目標槓桿或反向敞口,維持合理的緩衝,以及在產品運作可能受到干擾時及時通知證監會。就個股槓桿及反向產品而言,證監會亦已引入更嚴格的產品提供者資格準則,並規定產品提供者須制訂穩健的業務應急計劃,以減低該等產品較高的營運風險。有關計劃應清楚列明應急及防禦措施,以及啟動相關措施的具體觸發條件(註3)。

此外,就以香港上市股票作為標的之個股槓桿及反向產品而言,證監會規定,如其相關股票短暫停牌或停牌,該產品須自動暫停買賣。此類複雜產品的其他保障措施將繼續適用,包括最大槓桿倍數為2倍至 -2倍。

證監會投資產品部臨時主管楊慧明女士表示:“產品範圍的擴展是香港槓桿及反向產品市場十周年之際的一個關鍵里程碑,讓投資者在應對全球不明朗形勢時,能有更多策略選擇,以管理及對沖香港股票的敞口。展望未來,證監會將繼續與業界攜手推動產品創新,同時確保設有適當的保障措施,以維護投資者利益。”

自2016年起,證監會在過去十年一直秉持穩健的方針,推動本港槓桿及反向產品市場的增長及多元化發展,將產品標的由海外、香港及內地指數,逐步擴展至商品、虛擬資產及個股。

1. 個股槓桿及反向產品是槓桿及反向產品的一個子集 ,旨在提供相等於相關個股每日價格變動的指定倍數的每日回報。 2. 擴大的範圍不包括可能在香港及內地雙重上市的公司股票,以及在任何內地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在擴大範圍之前,向香港公眾發售的個股槓桿及反向產品只可接受在主要海外交易所上市及具高流通量的超高市值股票作為標的。請參閱2025年1月23日的 新聞稿。 3. 有關措施可包括下調產品槓桿倍數,並設立止蝕機制,以在相關股票出現極端價格波動時限制產品的下行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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