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將迅速發牌程序延伸至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牌照的新申請者
- Prudent Advisory Service
- 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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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今天宣布,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牌照的所有新申請者可按證監會的迅速發牌程序申領牌照(註1)。
新的發牌方式要求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申請者先落實內部的政策、程序、系統及監控措施,然後對有關措施進行外部評估。證監會將成為協定的參與方,以監督整個外部評估過程。
是次擴大迅速發牌程序的適用範圍,是因為證監會在對所有被當作獲發牌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申請者進行以風險為本的現場視察時,與有關申請者就監管標準作出的直接交流和溝通取得成效。
證監會中介機構部執行董事葉志衡博士表示:“證監會致力為香港虛擬資產的發展締造健全的生態系統和穩固的監管框架。我們將藉著新的做法加強與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申請者的合作,適時地提供具建設性的意見,從而讓完全合規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能盡快為投資者提供服務。”
證監會今天發出通函,為新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申請者提供進一步指引(註2)。證監會亦發表了以風險為本的現場視察結果,進一步釐清證監會預期虛擬資產交易平台應達到的監管標準(註3)。
完
備註:
證監會在2024年12月18日按迅速發牌程序向四家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發牌。請參閱證監會2024年12月18日的新聞稿。
該通函為申請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牌照的新法團提供更多指引。所有在2024年12月18日後提交牌照申請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申請者應參閱有關通函。
視察結果的詳情載於2025年1月16日的《致持牌法團、獲證監會發牌的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及有聯繫實體的通函 – 對被當作獲發牌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申請者進行視察的結果及有關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營運者的預期操守標準》及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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