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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海關檢獲約二百五十萬元懷疑冒牌貨物
香港海關於十一月二日及四日在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檢獲約三千三百件懷疑冒牌貨物,估計市值約二百五十萬元。 海關透過風險評估,於上述日子在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截查兩輛入境貨車。經檢查後,海關人員在車斗內檢獲該批懷疑冒牌貨物,包括手提電話、鞋具、手袋和配飾,遂拘捕兩名六十歲男司機。 初步調查顯示,該批懷疑冒牌貨物將會轉口至海外地區。 案件仍在調查中,兩名被捕男子現正保釋候查。 海關會繼續透過風險評估和情報分析嚴厲執法,打擊冒牌物品和走私活動。 根據《商品說明條例》,任何人進出口冒牌物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五年。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 crimereport@customs.gov.hk )或網上表格( eform.cefs.gov.hk/form/ced002 )舉報懷疑冒牌活動。
2025年11月30日讀畢需時 1 分鐘


香港海關參加珠寶展宣傳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監管制度
香港海關由明日(十一月二十七日)起,一連四日在香港會議展覽中心舉行的「JMA香港國際珠寶節」(JMA)設置攤位,宣傳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監管制度,並提供現場櫃枱服務,便利非香港交易商在參加展覽期間提交現金交易報告。 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第615章),除獲豁免人士外,任何人如有意在香港從事貴金屬及寶石業務並進行十二萬或以上港元的交易(不論是支付或收取款項),均須向香港海關註冊,並須適當履行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的法定責任。所有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必須在成功獲得相關註冊後,才可進行總額為十二萬或以上港元的現金或非現金交易。 非香港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若符合指定條件(包括來港參加展覽會的參展商),雖獲豁免註冊,但須就任何在香港進行總額為十二萬或以上港元的現金交易(不論是支付或收取款項),於交易後一日內,或在該交易商或代表該交易商行事的人離開香港前,以較早者為準,向香港海關提交現金交易報告。 非香港交易商可透過制度的網頁 www.drs.customs.gov .hk 登入「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註冊系統」,在線上提交現金交
2025年11月30日讀畢需時 2 分鐘


二零二四年資訊及通訊、金融及保險、專業及商用服務業的業務表現及營運特色的主要統計數字
根據政府統計處今日(十一月二十八日)發表二零二四年經濟活動按年統計調查─資訊及通訊、金融及保險、專業及商用服務業的結果,二零二四年金融業(銀行除外)錄得最大的總收益,其次為保險業,銀行業,資訊及通訊業,專業、科學及技術活動業,以及行政及支援服務活動業。 在金融業(銀行除外)方面,二零二四年的總收益達7,329億元,較二零二三年上升4.8%,而平均每間公司的總收益較二零二三年上升1.4%至7,310萬元。營運開支和僱員薪酬合共按年上升7.5%至二零二四年的3,573億元。該行業的盈餘總額(即總收益扣除營運開支、僱員薪酬及(如適用)貨品成本)較二零二三年上升2.4%至二零二四年的3,756億元,佔二零二四年總收益的51.3%。行業增加價值(投資及控股公司除外)較二零二三年上升13.3%至二零二四年的1,228億元。該行業增加價值可大致量度這行業對香港本地生產總值的貢獻。在二零二四年,從事金融業(銀行除外)的公司約有10 000間,從業人數約96 400人,平均每間公司的從業人數為9.6人。 在保險業方面,二零二四年的總收益達7,286億元,較
2025年11月30日讀畢需時 3 分鐘


證監會向兩家經紀行發出限制通知書以凍結涉嫌與企業失當行為有關的客戶的帳戶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向富途證券國際(香港)有限公司(富途)及東吳證券國際經紀有限公司(東吳)發出限制通知書,禁止它們處置或處理由某上市公司的一名董事會成員最終擁有的帳戶內所持有的資產的提取或轉移,而該人涉嫌干犯失當行為及違反他對該上市公司的職責(註1及2)。 有關限制通知書禁止這兩家經紀行在未取得證監會的事先書面同意的情況下,處置或處理、輔助、慫使或促致另一人以任何方式處置或處理該等帳戶內的資產,以該等通知書所載的款額為限。若該等經紀行接獲任何與上述限制有關的指示,亦須即時通知證監會。 證監會認為,發出有關限制通知書以保存該等帳戶內的資產屬必要的做法,從而確保有資金應付法庭在證監會可能提起的法律程序中或會作出的任何命令,以及就維護投資大眾的利益或公眾利益而言是可取的。 完 備註: 證監會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04及205條發出有關限制通知書。 富途及東吳是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分別獲發牌進行第1至5、7及9類受規管活動以及第1及4類受規管活動的法團。
2025年11月30日讀畢需時 1 分鐘


證監會敦促持牌機構偵測及預防用作洗錢的潛在分層交易活動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今天發出一份 通函 ,敦促持牌法團及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統稱為 “持牌機構”)務必對顯示分層交易活動跡象的可疑資金轉移保持警覺,以預防洗錢行為。 證監會在通函中指出,不法分子利用持牌機構進行分層交易活動有持續上升的趨勢,部分人士試圖通過掩飾非法資金的來源及去向,將涉及欺騙和詐騙案件的非法所得進行清洗。分層交易活動的常見預警跡象涉及一連串可疑行為,包括頻繁、迅速及有組織地將資金存入客戶戶口,並隨即以資金或虛擬資產的形式提取。 同時,證監會在通函中重申其對持牌機構偵測及預防分層交易活動所期望的嚴格標準。 為應對持牌機構被利用的上升趨勢所帶來的風險,證監會已加強與香港警務處(包括反詐騙協調中心及聯合財富情報組)及業界持份者的合作,彰顯對公私營機構協作的堅定承諾。 值得注意的是,自2025年9月起,部份持牌機構已同意配合反詐騙協調中心現行的「24/7止付機制」,以加快攔截犯罪得益及追回相關資金。在過去兩個月內,流入持牌機構並確認涉及欺騙和詐騙的犯罪得益當中,有大約三分之一被成功攔截。 為了促進持牌機構遵守其打擊洗錢及恐怖分
2025年11月24日讀畢需時 2 分鐘


入境處聯同內地執法機關瓦解跨境假結婚犯罪集團
入境事務處(入境處)與廣東內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於十一月十七日展開一個代號「閃刺2025」的聯合行動,成功瓦解一個跨境假結婚犯罪集團。行動中,入境處調查行動組人員搜查兩個住宅單位,共拘捕了兩名香港居民,包括一男一女,年齡為43歲及57歲。被捕人士相信為該集團的主腦及骨幹成員。此外,內地執法部門於廣東先後拘捕兩名集團骨幹成員及八名涉嫌假結婚的內地居民。 於二○二三至二○二四年間,入境處與內地執法部門調查人員發現多宗犯案手法相近的懷疑假結婚個案,經深入分析及調查後,鎖定一個由被捕人士為首的跨境假結婚犯罪集團。該犯罪集團透過網上買賣平台及即時通訊軟件招攬及安排香港居民與非本地居民進行假結婚而謀利。此外,犯罪集團為了招攬更多人士參與假結婚,會透過「佣金制」的方式去利誘已經參與假結婚的涉案人士,以協助集團招攬更多人士參與假結婚。每當成功安排一名人士進行假結婚後便可以賺取佣金,以鼓勵他們招攬更多人士參與非法勾當。 入境處相信,該犯罪集團於二○二三至二○二四年間共安排超過60宗假結婚,涉案金額超過港幣750萬元。連同今日行動中被捕的兩名香港居民,入
2025年11月24日讀畢需時 2 分鐘


內地領先數字支付解決方案供應商在香港設立海外業務總部
內地領先數字支付解決方案供應商連連數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連連數字)今日(十一月十八日)在香港設立海外業務總部,善用香港作為中國內地與國際之間「超級聯繫人」和「超級增值人」的重要角色,借港「出海」。 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於開幕禮上致辭,並與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投資署署長劉凱旋和引進重點企業辦公室主任任景信主持開幕禮。 黃偉綸表示:「政府和監管機構一直與企業攜手合作,盡力協助他們成功拓展香港、區內以至全球業務。我們為企業提供頂尖的硬件和軟件,有利金融科技企業充分善用這些資源,成功開拓各式各樣的產品及服務。」 他續說:「目前香港約有1 200間金融科技公司,較去年增長10%。香港金融管理局於本月初舉行的香港金融科技周2025公布『金融科技2030』策略,旨在推動香港金融科技發展。我們的目標是提供一個友善的營商生態環境,以支持金融科技及其他行業企業的成長與發展。」 劉凱旋於開幕禮後參與討論環節。她表示:「香港一直是內地企業開往世界的母港,我們會繼續發揮帶領內地企業走向國際的導航角色,透過內地企業出海專班平台,為連連數字及其他
2025年11月23日讀畢需時 2 分鐘


香港海關搗破三個懷疑私煙銷售點
香港海關今日(十一月十九日)採取反私煙執法行動,搗破三個懷疑私煙銷售點,包括兩個位於葵芳及荃灣的報攤及一個位於荃灣的士多,檢獲共約三千八百支懷疑私煙,估計市值約一萬七千元,應課稅值約一萬三千元,並拘捕三人。 根據新修訂的《應課稅品條例》(《條例》),任何售價低於煙草稅的香煙必須證明已課稅,否則將被推定為未完稅香煙。在新修訂的《條例》生效後,海關亦加強執法,打擊私煙銷售點,並密切留意市場情況,在全港各區巡查。 而海關近日發現仍有部分香煙銷售點以低於煙草稅的價格出售香煙,遂於今日採取執法行動,在上述的報攤和士多檢獲共約三千八百支懷疑私煙,拘捕兩名女子和一名男子,包括兩名店主及一名售貨員,年齡介乎五十二至六十五歲。 海關呼籲各零售商切勿售賣來歷不明的香煙,對來貨價低於煙草稅的香煙,必須提高警覺,以避免刑事責任。 海關提醒零售商和市民,根據《條例》,任何人若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二百萬元及監禁七年。
2025年11月23日讀畢需時 1 分鐘


衞生署推分級分流機制 加快中成藥註冊助拓國際市場
衞生署今日(十一月二十日))宣布,將於明年(二○二六年)一月一日起試行「分級分流審評審批中成藥註冊申請的安排」(分級分流機制)。除現有處理辦法外,將新增「創新藥」及「指定優先產品」兩個級別,並訂明目標處理時間。新安排旨在加快處理新增級別註冊申請,協助申請者更有效規劃業務及資源,並配合香港發展成國際醫療創新樞紐的政策。 衞生署助理署長(中醫藥)方浩澄醫生說:「本港和中國內地的企業,只需持有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管委會)轄下中藥組發出的 中成藥批發商或製造商牌照 ,即可透過分級分流機制,選定合適中成藥產品加快進入香港市場。衞生署將於120個工作天內完成「創新藥」級別的審批,並提交中藥組轄下的中藥管理小組(小組)審批。此外,申請人每年最多可挑選兩款產品為「指定優先產品」,衞生署會在150個工作天內完成審評並提交小組審批。相較目前一般申請需時超過250個工作天完成審評,新機制可大幅提速,有助業界挑選產品率先測試市場反應,確立產品的定位,並以香港作為跳板,開拓國際市場。」 有關上述各級別的定義、其目標處理時間及審批階段補交文件要求等詳情,申請人
2025年11月23日讀畢需時 2 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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