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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擴展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的產品及服務的通函
證監會發出本通函旨在擴大可由證監會持牌虛擬資產交易平台 1 提供的產品及服務的類型,作為本會促進香港數字資產生態系統持續穩健發展的計劃之一。 背景 在證監會於2025年2月19日發出的 ASPIRe 路線圖 2 的支柱 P ( P roducts產品)下,本會預期將檢討香港受監管市場中數字資產產品和服務的類型,以滿足不同類別的投資者的多樣化需求。所提出的政策旨在促進市場持續發展,同時實施穩健的保障措施以保護散戶投資者。 證監會在本通函中,透過以下方法擴展可由證監會持牌虛擬資產交易平台提供的產品及服務:(i)修改代幣納入規定;(ii)釐清適用於在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分銷代幣化證券及與數字資產相關的投資產品的現行監管規定;及(iii)更新適用於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為客戶未必在該平台上買賣的數字資產提供託管服務的規定。 詞彙 “ 數字資產 ”一詞包括虛擬資產 3 、代幣化證券 4 (屬於數字證券當中 5 的一個分類)及穩定幣 6 。“ 數字資產相關產品 ”指與數字資產相關的投資產品。 代幣納入規定 如附錄I詳列的經修改發牌條件所述,為擴展產品種類,證監會不再要
11月8日讀畢需時 6 分鐘


《2025年銀行業(修訂)條例》十一月三日生效
政府今日(九月五日)於憲報刊登《〈2025年銀行業(修訂)條例〉(生效日期)公告》,指定十一月三日為《2025年銀行業(修訂)條例》(2025年第23號)(《條例》) 開始實施的日期。 《條例》已於六月十三日刊憲。《條例》引入自願機制,讓銀行在發現懷疑受禁行為(即洗錢、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或大規模毀滅武器擴散資金籌集)時,能透過香港金融管理局指定的安全平台,與其他銀行及相關執法機構以電子方式迅速和安全地分享相關企業及個人帳戶的資料,並為銀行就相關的資料披露提供法律保障。機制讓銀行及相關執法機構可及早行動,阻截非法資金,並加快收集情報的速度。 政府發言人表示:「隨着《條例》生效,新機制將適時實施。而這項重要舉措將可以更好保障市民免受詐騙及相關洗錢活動的影響。」 政府下星期三(九月十日)會將公告提交立法會,以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程序。 完 2025年9月5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1時00分
11月3日讀畢需時 1 分鐘


證監會尋求法庭頒令取消中國龍天集團有限公司前董事的資格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在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14條展開的法律程序中,尋求原訟法庭針對中國龍天集團有限公司(中國龍天,前稱思嘉集團有限公司)三名前董事頒布取消資格令(註1及2)。 名列證監會法律程序的三名中國龍天前董事分別為:前主席兼執行董事林生雄(男);兩名前執行董事張宏旺(男)及黃萬能(男)。 證監會在提起上述法律程序前,曾就中國龍天截至2011年12月31日及2012年6月30日的現金及現金等價物結餘分別被誇大約人民幣1.989億元及人民幣3.024億元一事展開調查。上述被誇大的金額分別佔中國龍天在上述日期的資產淨值約13.6%及19.9%。因此,中國龍天截至2011年和2012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報,及截至2012年6月30日止六個月的中期報告,均存在重大錯誤陳述,且未能如實反映該公司的狀況。 證監會指稱,涉事前董事容許或導致中國龍天在財務報表中誇大其現金及現金等價物,令其資產淨值因而被誇大,以及未能致使或促使中國龍天及時、準確和完整地披露其時任核數師對被誇大的金額及其他審計違規事項的發現。 完 備註: 1....
11月2日讀畢需時 2 分鐘


香港海關搗破網上店舖售賣懷疑冒牌物品及參與清洗黑錢
香港海關十月二十日展開特別執法行動,偵破一宗透過網上店舖售賣懷疑冒牌鞋履及清洗黑錢案件,檢獲共約一千一百件懷疑冒牌物品,包括鞋履和服飾,估計市值共約二百萬元,案件涉及處理售賣懷疑冒牌物品的犯罪得益高達一千三百萬元,行動中拘捕兩人。 海關早前接獲市民舉報,指有網上店舖售賣冒牌鞋履,海關人員隨即展開調查。經深入調查及在商標持有人的協助下,海關人員於十月二十日採取執法行動,搜查一個位於荃灣的工廠大廈單位,並檢獲該批懷疑冒牌物品。 與此同時,經資金流向分析後,海關人員發現其中一名被捕人士涉嫌利用公司及個人銀行帳戶處理大量懷疑犯罪得益。該名被捕人士由二○二三年至今合共處理約一千三百萬元懷疑售賣冒牌物品的犯罪得益。 行動中,海關根據《商品說明條例》及《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拘捕一名三十一歲男子及一名二十九歲女子,兩人為兄妹關係。 案件仍在調查中,被捕人士現正保釋候查,不排除會有更多人被捕。 海關呼籲消費者應光顧信譽良好的店鋪或網店,避免與可疑的商戶進行交易,如對貨品真偽有懷疑,應先向有關商標持有人或其代理商查詢。 海關一直致力保障消費者權益,並不時在市場及網
11月2日讀畢需時 2 分鐘


金管局完成「數碼港元」先導計劃並闡述「數碼港元」的未來發展方向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今日(10月28日)發布《「數碼港元」先導計劃第二階段報告》(報告),介紹「數碼港元」先導計劃第二階段(第二階段)下11組試驗的主要成果與經驗。報告亦闡述了金管局就「數碼港元」的最新政策立場。 金管局自2017年起對央行數碼貨幣(即「數碼港元」)開始進行研究,並以分布式分類帳技術作為基礎。研究工作涵蓋了「數碼港元」在批發及零售層面的潛在應用場景。第二階段評估了「數碼港元」在多種零售場景中的商業可行性及可擴展性,亦將「數碼港元」與代幣化存款(即代幣化形式的商業銀行存款)進行比較,以判斷「數碼港元」在零售場景中所能發揮的獨特價值。 第二階段的11組試驗涵蓋三大主題的創新用例,包括代幣化資產結算、可編程性及離線支付。試驗結果顯示「數碼港元」及代幣化存款能夠促進具成本效益、可編程及穩健的交易,為用戶帶來好處。試驗中更發現,鑑於香港健全的銀行監管制度及全面的消費者保障,市民高度信任香港穩健的銀行體系,因此市民對「數碼港元」與代幣化存款的接受程度相若。 由於「數碼港元」由金管局發行,不具有信貸風險,因此特別適合用於大額交易結算。金管局
11月2日讀畢需時 2 分鐘


證監會暫時吊銷鄧偉財的牌照七個月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暫時吊銷山證國際證券有限公司(山證國際證券)前持牌代表鄧偉財(男)的牌照,為期七個月,由2025年10月28日起至2026年5月27日止(註1)。 證監會在調查一項涉嫌“唱高散貨”計劃期間發現,在2019年7月10日至2019年12月10日期間,鄧在山證國際證券不知情之下,未獲有效書面授權而登入一名客戶的證券帳戶,並透過互聯網為該客戶發出945項交易指令。他亦沒有就該客戶的交易指示備存妥善紀錄。 鄧的行為不僅剝奪了山證國際證券合理地確定負責在該客戶帳戶內發出交易指示的人士身分的能力,亦阻礙山證國際證券履行其就該客戶的交易指示備存妥善審計線索的責任。這類行為除了令客戶面臨未經授權交易的潛在風險,以及令持牌法團面臨潛在交易糾紛的風險外,亦可能掩蓋交易的真正來源,並妨礙追蹤和監察可疑交易活動的工作,從而助長市場失當行為。 證監會在決定採取上述處分時,已考慮到所有相關情況,包括: 鄧的失當行為的持續時間及頻密程度; 有需要向業界傳遞具阻嚇力的訊息,以示這種性質的失當行為不可接受;及 鄧過往並無遭受紀律處分的紀錄。 完 備
11月2日讀畢需時 2 分鐘


證監會與魁北克省金管局在監督跨境投資管理活動方面加強監管合作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與加拿大魁北克省金融市場管理局(Autorité des marchés financiers,簡稱魁北克省金管局)簽訂 諒解備忘錄 (註1),以加強在監督兩地集體投資計劃投資經理方面的合作。 雙方今天於西班牙馬德里參加國際證券事務監察委員會組織理事會會議期間簽訂該諒解備忘錄。 該諒解備忘錄就監督和監察從事跨境投資管理服務的受監管實體,訂定了諮詢、合作及信息交流的監管框架。證監會已在簽訂該諒解備忘錄後,將加拿大魁北克省列入其可 接納監察制度名單 。此舉將利便持有魁北克省金管局牌照的管理公司就證監會認可基金提供投資管理服務(註2)。 證監會行政總裁梁鳳儀女士表示:“這份諒解備忘錄標誌著證監會與魁北克省金管局在監管合作方面,特別是在資產管理領域上,開啟了新篇章。隨著香港與魁北克省在監管方面建立更緊密的合作,兩地將會因為加強跨市場行業合作及市場聯繫而受惠。" 魁北克省金管局總裁兼行政總裁Yves Ouellet先生表示:“這份諒解備忘錄反映我們為推動穩健和具透明度的監管標準而作出的共同承諾。透過加強魁北克省與香港之間的
11月2日讀畢需時 2 分鐘


證監會禁止鄭禮豪重投業界七個月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禁止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交通銀行(香港)有限公司(統稱交通銀行)前有關人士鄭禮豪(男)重投業界七個月,由2025年10月27日起至2026年5月26日止(註1)。 證監會經調查後採取上述紀律行動。調查發現,在2017年4月至2022年4月期間,鄭沒有向交通銀行披露他以本身名義在其他金融機構持有的多個個人證券交易帳戶(註2)。 證監會亦發現,在2017年8月至2022年4月期間,鄭以其母親的名義於某家外部經紀行開立和維持一個證券保證金帳戶,並透過該帳戶進行了超過260筆個人交易。他沒有就此向交通銀行披露其在該帳戶的個人利益,申報個人交易,向交通銀行提供相關的戶口結單,及在出售該帳戶內的股份前未有按照交通銀行所要求的最短持有期持有該等股份。 在關鍵時間內,鄭更八次向交通銀行作出虛假聲明,聲稱其已遵守該公司的員工交易政策。 鄭的行為規避了交通銀行在其員工交易政策中所載的內部監控,並妨礙交通銀行監察他的個人交易活動。 證監會認為,鄭隱瞞其母親的帳戶及他在當中進行的交易活動是故意和不誠實的,且他沒有向交通銀行披露先前已開
11月2日讀畢需時 2 分鐘


證監會取得法庭命令凍結涉嫌操縱智能股份人士高達8,240萬元的資產
原訟法庭在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13條提出的法律程序中,向12名涉嫌操縱環球智能控股有限公司(智能)股份的人士發出臨時強制令(註1至3)。 根據法庭的命令,被指稱曾在2018年10月31日至2019年3月11日期間(有關期間)操縱智能股份的12名涉嫌操縱者,被禁止(i)調走其在香港境內的任何資產,或(ii)以任何方式處置或處理其在香港境內的任何資產或縮減其在香港境內任何資產的價值,以合共8,240萬元為限。該臨時強制令確保,在法庭裁定涉嫌操縱者違反《證券及期貨條例》相關條文的情況下,有足夠的資產以履行證監會尋求的回復原狀令。 上述訴訟是證監會針對鼎益豐控股集團國際有限公司前主席兼非執行董事、28名其他嫌疑人及一家公司實體涉嫌在有關期間操縱智能股份而展開的法律程序的一部分(註4)。 該臨時強制令在法庭於2026年3月27日進行下一次聆訊前維持有效。 完 備註: 智能(前稱中國智能集團控股有限公司)由2023年2月20日起自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除牌。 請參閱證監會 2019年6月25日 、 2024年11月
11月2日讀畢需時 1 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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