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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我們


瑞士盈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因違反監管規定及內部監控缺失遭證監會譴責及罰款1,085萬元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譴責瑞士盈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瑞士盈豐),並處以罰款1,085萬元,原因是該公司在2015年1月至2020年12月期間(有關期間)犯有產品盡職審查、備存紀錄及延遲匯報的缺失(註1及2)。 證監會的調查源自瑞士盈豐的主動匯報及金管局轉交的調查結果(註3)。 在產品盡職審查方面,瑞士盈豐沒有在評估322隻債券時考慮不同產品的專有特點,亦沒有及時更新其內部政策以反映監管變動。瑞士盈豐亦沒有確保在每次交易時或之前,就若干複雜產品的分銷向客戶提供充分資料及警告聲明。 至於備存紀錄及延遲匯報方面,瑞士盈豐沒有就141隻債券備存產品盡職審查紀錄,及於2020年7月首次懷疑出現產品盡職審查缺失時,沒有立即向證監會作出匯報(註4)。 證監會在決定採取上述處分時,已考慮到所有相關情況,包括: 瑞士盈豐已採取補救措施,以加強其產品盡職審查的框架; 瑞士盈豐與金管局及證監會合作解決在調查過程中發現的關注事項;及 瑞士盈豐將實施加強的投訴處理程序,以檢視在有關期間內購買了受影響產品的客戶的投訴(註5)。 完 備註: 中央此新聞稿由證監會及
2025年12月15日


證監會在涉及中國全通股份的虛假交易檢控中取得法院的定罪裁決
繼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早前提出檢控後,沙田裁判法院裁定中國全通(控股)有限公司(中國全通)前行政經理王玉蘭(女)就該公司股份進行虛假交易的罪名成立(註1至3)。 王須還押看管,以待取得背景報告後,於2025年12月17日判刑。 案情指,王是中國全通主席陳元明(男)的事實妻子。在關鍵時間,陳透過以創域有限公司(創域)(一家由他全資擁有及控制的公司)的名義開設的證券保證金帳戶,持有381,400,000股中國全通股份的實益權益。 在2014年12月29日至31日期間,王在收市前最後數分鐘內,以高於當時市場水平的價格,透過其私人證券帳戶發出一連串中國全通股份的買盤。 法院裁定,王在進行交易時並非真正為了購買中國全通股份,而是要造成該公司股份在市場需求方面的虛假或具誤導性表象。此舉旨在減輕因被追繳保證金而對創域構成的壓力。 完 備註: 請參閱證監會 2024年5月23日 的新聞稿。 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95條,任何人意圖使某事情具有或相當可能具有造成證券或期貨合約在行情或股價方面的虛假或具誤導性表象的效果,而作出該事情,即屬犯罪。..
2025年12月6日


證監會暫時吊銷李斯嘉的牌照三個月兩星期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暫時吊銷東泰證券有限公司(東泰)的負責人員、核心職能主管兼董事李斯嘉(女)的牌照,為期三個月兩星期,由2025年12月1日起至2026年3月14日止(註1)。 證監會在採取上述紀律行動前,已處分東泰,原因是該公司在2019年9月6日至2020年2月18日期間干犯涉及在未經授權情況下沽售客戶證券及轉帳客戶款項的缺失(註2)。 證監會認為,東泰的缺失可歸因於李在關鍵時間作為其負責人員兼高級管理層成員,卻疏於職守。 證監會的調查發現,東泰根據一個與某海外客戶的電郵地址相似的假冒電郵地址所發出的指示,沽售該客戶帳戶內的股份,並將合共3,301,740美元的售股所得款項,轉帳至三個並非該客戶指定的海外銀行帳戶。除了錯誤的電郵地址外,還有其他跡象顯示可能存在違規行為,包括電匯遭多家銀行拒絕受理,但東泰未有就這些預警跡象採取行動,並繼續處理款項轉帳(註3)。 證監會發現,東泰沒有確保客戶的資產獲得充分保障。東泰亦沒有制定有效的內部監控程序,以保障客戶的資產不會因盜竊、欺詐及其他挪用資產的行為而蒙受損失(註4)。 證監會在決定
2025年12月6日


證監會因大山教育控股有限公司涉嫌嚴重誇大銀行結餘而暫停其股份交易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已根據《證券及期貨(在證券市場上市)規則》(《在證券市場上市規則》)指示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自2025年12月3日上午9時正起,暫停大山教育控股有限公司(大山)的股份交易(註1及2)。 證監會認為,為了在調查持續進行期間維持公平有序的市場和保障投資大眾的利益,現階段暫停大山股份的交易是可取的做法。 大山的股份於2023年3月30日暫停買賣,原因是大山的前任核數師於審核期間發現了若干審計事項,當中包括其於2022年4月至2023年11月期間的軟件開發項目(軟件開發)及其於2022年9月收購一家英國公司的交易(英國收購事項)。大山的股份在大山及其顧問就有關審計事項展開調查,並未發現任何不利結果,以及刊發2022及2023年度財務報表後,於2024年9月恢復買賣(註3)。 然而,證監會就軟件開發及英國收購事項相關付款進行查訊時,發現大山向其提供的銀行結單與證監會獨立地取得的結單之間存在重大差異。特別是,大山向證監會提交的銀行結單中遺漏了若干回流到該公司的循環資金流記錄。 證監會亦發現,在大山截至2023年
2025年12月6日


證監會取得法庭命令凍結涉嫌操縱永續農業股份人士高達6,260萬元的資產
原訟法庭早前在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13條提出的法律程序中,向一名涉嫌操縱永續農業發展有限公司(永續農業)股份的人士發出臨時強制令(註1)。 根據法庭的命令,該名被指稱曾在2018年9月7日至2018年11月5日期間操縱永續農業股份的嫌疑人,被禁止處置或處理嫌疑人在某些證券及銀行帳戶內持有的資產,將該等資產的價值縮減或調離香港,以約6,260萬元為限。該臨時強制令確保,在法庭裁定該涉嫌操縱者違反《證券及期貨條例》條文的情況下,有資金以履行可能作出的任何命令。 該臨時強制令維持有效,直至證監會根據第213條提出的法律程序有所裁定或法庭作出進一步命令為止。 與此同時,該臨時強制令及證監會根據第213條提出的法律程序,均屬針對被指稱為組織嚴密的“唱高散貨”操縱市場案所進行的廣泛執法行動的一部分。該涉嫌操縱市場的人士是目前在刑事法律程序中被控的五名被告之一,有關審訊將在2026年7月13日於區域法院展開。該等被告因上述涉嫌失當行為,被控多項罪行包括串謀欺詐或(作為交替控罪)串謀在證券交易中使用具欺詐或欺騙意圖的計劃,
2025年12月6日


證監會向兩家經紀行發出限制通知書以凍結涉嫌與企業失當行為有關的客戶的帳戶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向富途證券國際(香港)有限公司(富途)及東吳證券國際經紀有限公司(東吳)發出限制通知書,禁止它們處置或處理由某上市公司的一名董事會成員最終擁有的帳戶內所持有的資產的提取或轉移,而該人涉嫌干犯失當行為及違反他對該上市公司的職責(註1及2)。 有關限制通知書禁止這兩家經紀行在未取得證監會的事先書面同意的情況下,處置或處理、輔助、慫使或促致另一人以任何方式處置或處理該等帳戶內的資產,以該等通知書所載的款額為限。若該等經紀行接獲任何與上述限制有關的指示,亦須即時通知證監會。 證監會認為,發出有關限制通知書以保存該等帳戶內的資產屬必要的做法,從而確保有資金應付法庭在證監會可能提起的法律程序中或會作出的任何命令,以及就維護投資大眾的利益或公眾利益而言是可取的。 完 備註: 證監會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04及205條發出有關限制通知書。 富途及東吳是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分別獲發牌進行第1至5、7及9類受規管活動以及第1及4類受規管活動的法團。
2025年11月30日


證監會敦促持牌機構偵測及預防用作洗錢的潛在分層交易活動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今天發出一份 通函 ,敦促持牌法團及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統稱為 “持牌機構”)務必對顯示分層交易活動跡象的可疑資金轉移保持警覺,以預防洗錢行為。 證監會在通函中指出,不法分子利用持牌機構進行分層交易活動有持續上升的趨勢,部分人士試圖通過掩飾非法資金的來源及去向,將涉及欺騙和詐騙案件的非法所得進行清洗。分層交易活動的常見預警跡象涉及一連串可疑行為,包括頻繁、迅速及有組織地將資金存入客戶戶口,並隨即以資金或虛擬資產的形式提取。 同時,證監會在通函中重申其對持牌機構偵測及預防分層交易活動所期望的嚴格標準。 為應對持牌機構被利用的上升趨勢所帶來的風險,證監會已加強與香港警務處(包括反詐騙協調中心及聯合財富情報組)及業界持份者的合作,彰顯對公私營機構協作的堅定承諾。 值得注意的是,自2025年9月起,部份持牌機構已同意配合反詐騙協調中心現行的「24/7止付機制」,以加快攔截犯罪得益及追回相關資金。在過去兩個月內,流入持牌機構並確認涉及欺騙和詐騙的犯罪得益當中,有大約三分之一被成功攔截。 為了促進持牌機構遵守其打擊洗錢及恐怖分
2025年11月24日


證監會公布跨境理財通優化措施 促進參與機構與客戶互動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今天公布跨境理財通試點計劃(跨境理財通計劃)的新優化措施,以促進參與計劃的持牌法團(參與機構)與其客戶之間的溝通(註1)。 證監會已於 通函 中列明有關優化與客戶互動溝通的實施細節,主要安排包括: 參與機構現可向並非身處香港的南向通客戶(註2)取得一次性書面同意,有效期最長為一年,以便根據客戶的需要和所選產品種類向其解釋產品的資料; 與參與機構屬同一公司集團的內地伙伴券商(伙伴券商)(註3),可應南向通客戶的要求,安排與參與機構在各自的業務所在地,以線上方式進行三方對話,讓參與機構向其客戶解釋產品的資料; 在取得南向通客戶的一次性書面同意後,參與機構可向其客戶提供由伙伴券商擬備的個別投資產品研究報告。 上述安排亦適用於北向通。 證監會行政總裁梁鳳儀女士表示:“今次跨境理財通計劃的優化措施將提升客戶與參與機構互動溝通的體驗。透過加強溝通和改進資訊獲取渠道,投資者在作出投資決策時可掌握更充分的資訊,有助支持跨境理財通計劃不斷和可持續發展。” 證監會將繼續與業界和監管部門緊密合作,以進一步優化跨境理財通計劃,並支持其成
2025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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