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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投資者在證監會提出的虛假交易案中被判刑
東區裁判法院繼早前在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提出的刑事檢控中,裁定吳家熹(男)就六家香港上市公司的股份進行虛假交易的罪名成立後,今天判處他220小時社會服務令(註1至3)。 法院亦命令吳支付罰款117,715元,金額相等於他從其虛假交易活動中所獲取的利潤總額,以及向證監會繳付全數調查費199,669元。 在2022年9月20日至2024年10月24日期間,吳透過“搭棚”及清洗交易,以人為推高的價格沽售股份,從中獲利。他以不斷被推高的價格發出及取消多個交易指示,並同時以買方與賣方的身分在其多個證券帳戶之間進行交易。 朱仲強暫委裁判官在判刑時強調吳的罪行嚴重,而法院曾考慮判處即時監禁。然而,經審閱感化主任的適合性報告後,法院決定判處社會服務令,期望吳會珍惜改過自新的機會。 證監會法規執行部執行董事戴霖先生(Mr Michael Duignan)表示:“虛假交易損害投資者對市場的信心。證監會對這些失當行為會採取果斷行動,以保障市場參與者和維護香港證券市場的廉潔穩健。” 完 備註: 該六家公司均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
2月22日


個人投資者在證監會提出的虛假交易案中被判刑
東區裁判法院繼早前在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提出的刑事檢控中,裁定吳家熹(男)就六家香港上市公司的股份進行虛假交易的罪名成立後,今天判處他220小時社會服務令(註1至3)。 法院亦命令吳支付罰款117,715元,金額相等於他從其虛假交易活動中所獲取的利潤總額,以及向證監會繳付全數調查費199,669元。 在2022年9月20日至2024年10月24日期間,吳透過“搭棚”及清洗交易,以人為推高的價格沽售股份,從中獲利。他以不斷被推高的價格發出及取消多個交易指示,並同時以買方與賣方的身分在其多個證券帳戶之間進行交易。 朱仲強暫委裁判官在判刑時強調吳的罪行嚴重,而法院曾考慮判處即時監禁。然而,經審閱感化主任的適合性報告後,法院決定判處社會服務令,期望吳會珍惜改過自新的機會。 證監會法規執行部執行董事戴霖先生(Mr Michael Duignan)表示:“虛假交易損害投資者對市場的信心。證監會對這些失當行為會採取果斷行動,以保障市場參與者和維護香港證券市場的廉潔穩健。” 完 備註: 該六家公司均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
2月15日


證監會推新措施促進香港的數字資產交易 以激發市場活力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今天發出新的指引,准許提供虛擬資產交易服務的持牌經紀(虛擬資產經紀)擴充其相關服務範圍至保證金融資,同時訂立高層次框架以向虛擬資產交易平台提供指引,協助其就擬發售予專業投資者的虛擬資產相關槓桿式產品制訂建議。 證監會正根據其 ASPIRe 路線圖(註1)擴大產品和服務多樣性。作為其中一項最新措施,證監會現容許虛擬資產經紀向其證券保證金客戶提供虛擬資產融資服務,前提是須具備足夠的抵押品及設有穩健的投資者保障(註2)。此舉將可促使具備穩健信貸狀況及抵押品的保證金客戶更積極參與虛擬資產交易,繼而在風險可控的框架下提高香港市場的流動性。 對於持牌虛擬資產交易平台,證監會首次制定了一套高層次框架,以指導它們開發僅供專業投資者參與並屬槓桿式產品的永續合約。此舉旨在協助投資者實行風險管理策略,並提升其相關資產的現貨市場流動性。為確保投資者得到保障,有關框架概述了這些槓桿式產品須具備的高透明度產品設計、清晰的披露及穩健的營運監控措施(註3)。 為進一步推動香港的虛擬資產交易活動,證監會准許持牌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的聯屬公司在其平台上
2月15日


證監會取得針對裕承科金有限公司前任董事的賠償令及取消資格令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在原訟法庭取得命令,要求裕承科金有限公司(裕承科金,在關鍵時間名為民豐企業控股有限公司)前非執行董事廖駿倫(男)及前董事總經理許廣熙(男)向該公司支付5,750萬元的賠償,原因是他們在收購及出售廖氏集團有限公司(廖氏集團)股權一事上導致該公司蒙受財務損失(註1及2)。 此外,廖及許未經法庭許可,不得擔任裕承科金及任何其他法團的董事,及不得以任何方式關涉或參與該等法團的管理,分別為期八年及六年。 特別是,法庭裁定廖的失當行為最為嚴重,而許亦在上述交易中擔當主要角色。 裕承科金另外七名前任執行董事及獨立非執行董事,即盧更新(男)、柯淑儀(女)、孫益麟(男)、Scott Allen Phillips(男)、Agustin V Que(男)、Gary Drew Douglas(男)及Peter Temple Whitelam(男),被法庭取消董事資格,為期一年至兩年不等。他們與廖及許亦被飭令向證監會支付訟費。 證監會於2016年10月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14條展開法律程序,尋求對他們作出法庭命令,指他們在涉及於20
2月15日


凱銀國際(香港)有限公司因基金管理缺失遭證監會譴責及罰款900萬元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譴責凱銀國際(香港)有限公司(凱銀)並處以罰款900萬元,原因是該公司於三年間在管理私人基金方面犯有多項缺失(註1及2)。 證監會發現,凱銀於2018年8月至2021年7月期間擔任一隻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基金的六隻子基金的投資經理或顧問時,未能履行其在五個關鍵範疇的監管責任。 首先,凱銀未能管理及披露凱銀或其董事向其中四隻子基金提供的六筆貸款所引致的利益衝突。第二,凱銀沒有對子基金的資產進行每月對帳或定期估值,亦沒有委任獨立核數師審核子基金的財務報表。第三,凱銀沒有就認識你的客戶及合適性評估實施充足的制度及監控措施。第四,凱銀未有備存紀錄以證明其已遵守有關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打擊洗錢/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的規定。 第五,凱銀就其監管責任作出失實陳述,錯誤地向投資者表示,由於他們被分類為專業投資者,故該公司獲豁免遵守有關合適性評估的規定。 於有關期間,王勇(男)是凱銀的負責人員兼行政總裁,而朱紅(女)是凱銀的董事及負責多個核心職能的核心職能主管。證監會認為,凱銀的失當行為可歸因於王及朱作為凱銀的高級管理層成員
2月15日


證監會召開第三次數字資產諮詢小組會議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今天召開第三次數字資產諮詢小組會議,並邀請持牌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共同討論香港數字資產未來的監管發展。 會議期間,與會者討論了加強數字資產生態系統的計劃,包括提升持牌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的流動性,以及進一步擴展產品和服務類型的監管舉措。 證監會中介機構部執行董事兼數字資產諮詢小組主席葉志衡博士表示:“證監會一直致力推動香港建立蓬勃和可持續發展的數字資產市場。在迎來象徵自強不息的馬年之際,我們重申,在創新與穩健的投資者保障之間取得平衡極為重要。透過與業界持份者緊密合作,確保我們的監管政策是務實、有效且得宜。” 在 ASPIRe 路線圖(註1)中的支柱 Re ( Re lationships關係)下,證監會將繼續通過數字資產諮詢小組,積極與持牌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合作,以推動建立具韌力及全球競爭力的數字資產生態系統。 完
2月15日


有關准許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營運者接受關聯莊家的通函
本通函載列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 證監會 )對證監會持牌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營運者( 平台營運者 )容許關聯公司在其虛擬資產交易平台上進行莊家活動的監管方針及預期標準。 背景 在當前的數字資產市場發展階段,香港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的流動性仍見偏低。根據 ASPIRe 路線圖的支柱 A (Access連接),證監會已將提升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的流動性列為首要重任,並強調需要吸引流動性提供者。 平台營運者的關聯莊家透過在虛擬資產交易平台上提供更穩定的流動性,可協助舒緩流動性不足的情況。在配合適當保障措施的前提下,准許關聯莊家進行莊家活動,切合 ASPIRe 路線圖的宏觀目標:提升流動性、加強市場韌性及鞏固香港作為數字資產中心的領先地位 根據現行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指引》 1 ,除非是在證監會因應個別個案而准許的情況下,否則平台營運者的集團公司不得透過平台營運者進行任何虛擬資產的自營交易。 容許關聯莊家在虛擬資產交易平台上進行莊家活動,可能會增加利益衝突的風險,因為關聯莊家的交易指示可能會與客戶的交易指示產生互動。因此,證監會提醒平台營運者採取有效的利益衝突監
2月15日


證監會指示上市保薦人從速進行內部檢討 以糾正招股文件擬備工作中的嚴重缺失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今天發出 通函 ,表示高度關注在2025年新上市申請激增期間出現的問題,包括部分上市文件的擬備工作存在嚴重缺失,保薦人或有失當行為,以及其資源管理嚴重失誤(註1)。 在審視近期的上市申請時,證監會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發現保薦人在擬備上市文件及回應監管意見的過程中存在多項嚴重缺失,且在發售階段未能妥善處理關鍵的監管流程。這些問題充分顯示部分保薦人可能對上市申請人未有透徹的了解,亦有其他保薦人可能沒有在提交上市申請及回覆監管機構查詢前進行合理的盡職審查。 證監會同時注意到,部分保薦人存在嚴重的資源問題,包括過度依賴外部專業人士執行特定的工作,卻未有充分評估其勝任能力及資源,保薦人主要人員沒有足夠能力監督交易小組及參與上市委聘,以及缺乏具備香港首次公開招股所需知識、技能和經驗的人員來承擔保薦人工作(註2)。 在2025年12月收到證監會與聯交所的聯合函件(當中引用了關注事項的具體案例)的13名保薦人,以及資源緊絀的保薦人,必須分別在三個月內針對所提出的關注事項及其可用於進行保薦人工作的資源完成全面檢討。.
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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